1.第一次充電和充電時,請嚴格遵守電池手冊的規定;
2.當叉車工作時,當電池電壓降至40V (或容量值降至30% 以下),或者任何單個電池電壓降低到1.7V以下,或者儀表報警,叉車應立即停止工作,并且可以在充電或更換原電池后繼續使用。
3.充電時隨時檢查電解液比例、液位高度和溫度。
4.叉車使用后,必須盡快給電池充電,儲存時間不應超過24小時。充電時,應防止充電不足和過度充電,以免損壞電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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